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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六一”儿童节前,团中央透露了啥?

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理性分析 倾听心声

 服务青少年发展


导读

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5月27日,最高检召开重磅新闻发布会,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对预防校园欺凌、困境儿童救助、食品安全、性侵儿童等问题高度关注。 


近年来,共青团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创新方面有什么举措?与检察机关开展了哪些合作?敲黑板、划重点!让我们一起来看。


5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以“充分发挥未检职能 推动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王锋介绍了共青团相关工作情况。


各级共青团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


代表和维护青少年权益,是共青团承担的重要职责,也是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领域。一直以来,各级共青团依托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立法方面,目前正在配合全国人大工作机构,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建立起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法律框架。


国家规划方面,牵头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建立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推动相关部委出台青少年发展相关政策。


同时,牵头起草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等文件。


二是代言未成年人成长诉求。连续十多年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借助人大、政协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发出集中呼吁,促进解决相关热点问题。


依托党委、政府各类议事协调机制,加强与成员单位协调联动,在社会保障、福利救助、预防犯罪等领域推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三是有效整合各方力量。联合民政部、财政部等建设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目前已达10.6万人;建设各地12355青少年服务台,联系近7000名关心未成年人公益事业的法律、心理专家。


联合有关部门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在清除网络有害信息、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加强校园周边娱乐场所和网吧治理等方面,开展各类专项行动。


深化关爱农民工子女、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为困境未成年人群体提供关爱帮扶。



与检察系统合作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很多是受家庭、学校、社会等环境影响。因此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能简单套用成年人方式,要建立一套独立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时增加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规定合适成年人到场、诉前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特别程序,目的就是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 


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要更好地开展社会调查、心理抚慰、回访帮教、社会融入等工作,必须构建有效的社会支持体系,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有机结合。


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团中央于2018年2月签署合作协议,检察机关重在打造未成年人检察“捕诉监防”一体化格局,共青团重在发挥青少年事务社工和法律、心理专家作用,协助开展相应的社会工作。


今年4月,两家联合面向社会发布了40个试点地区及项目,目前工作进展顺利、社会反响良好。下一步,团中央将总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经验,努力将这一做法推广到未成年人司法实践其他环节,为服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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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家“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单位”


新闻多一点

会上,最高检发布了检察机关推动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干货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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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审 | 古华岩

编辑 | 白玲(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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